招標編號:TEDARH-2021-294
項目名稱:滄州交通發(fā)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企業(yè)文化建設項目
滄州交通發(fā)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天津泰達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九月
目 錄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1
第二部分 磋商項目要求.................................................................. 3
第三部分 供應商須知.................................................................... 11
第四部分:擬用合同條款................................................................ 25
第五部分:投標文件格式................................................................ 28
一、 招標條件
受滄州交通發(fā)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委托,天津泰達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將以競爭性磋商方式,對滄州交通發(fā)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企業(yè)文化建設項目實施采購。現(xiàn)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guī)模:項目需求整體分為3個部分:文化基礎調研、MI與BI體系建設、文化管理相關制度及實施計劃。預算金額為75萬元。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 滄州交通發(fā)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企業(yè)文化建設項目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滄州交通發(fā)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企業(yè)文化建設項目)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投標人資格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有企業(yè)文化建設服務經驗。
3、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四、競爭性磋商文件的獲取
1、獲取時間:2021年9月3日08時30分到至2021年9月9日16時00分。
2、獲取方式:(1)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的地點:河北省滄州市運河區(qū)解放西路69號華元大廈1208。(2)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時請投標單位攜帶本單位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法人授權委托書等資格證明文件原件和復印件(加蓋公章)。(3)未在規(guī)定時間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的投標人不具備投標資格。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21年9月14日15時00分。
遞交方式:滄廊(京滬)高速公路運營管理處二樓開標室紙質文件遞交。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
開標時間:2021年9月14日15時00分。
開標地點:滄廊(京滬)高速公路運營管理處二樓開標室.
七、公告發(fā)布媒體
滄州交通發(fā)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官方網(wǎng)站:http:// czjfjt.cn
八、 監(jiān)督部門 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督部門為滄州交通發(fā)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紀檢監(jiān)察部。
九、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滄州交通發(fā)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滄州市新華區(qū)建設北大道9號
聯(lián) 系 人:代學偉
電 話:18903170525
招標代理機構:天津泰達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第四大街80號天大科技園B2座
聯(lián) 系 人:劉寧
電 話:022-25295869
電子郵件:18649076881@163.com
2021年9月3日
本項目就“滄州交通發(fā)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企業(yè)文化建設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凡符合規(guī)定的供應商,均可參加磋商。
一、實質性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投標人資格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有企業(yè)文化建設服務經驗。
3、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二、項目需求
1.具體需求詳見第二部分附件——項目需求書。
2.投標人須提供本項目相關技術人員職稱、認證資格及參與項目經歷。
三、商務要求
1、報價要求
(1)投標報價以人民幣填列。
(2)投標人應按照行業(yè)及企業(yè)自身取費標準,并充分考慮市場競爭因素進行投標報價。
(3)本項目招標控制價為人民幣75萬元,投標報價超過此價格視為無效報價。投標人所報價格為最優(yōu)惠總價格,包括完成競爭性磋商文件全部工作內容所需的一切費用。
(4)投標人的報價為固定總價,該固定總價在合同期內不允許增加調整。投標人應按照市場價格及結合本單位的實力確定報價,該價格在合同實施期間不因市場變化因素而變動,投標單位在計算報價時應充分考慮各種風險費用后慎重確定有競爭性的投標報價,要充分考慮合同款支付時限因素。
(5)投標人提供的詳細服務方案、投標報價即將視為保證上述項目的最低要求,如有遺漏,一旦中標將認為投標人認同遺漏部分并免費提供。
2、服務要求
(1)服務期:不超過3個月,完成所有成果撰寫工作,具備提交匯報條件。項目開始后不超過3周內,提交文化基礎調研構建企業(yè)MI理念架構初稿。
(2)服務地點:滄州交通發(fā)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3)具體要求詳見第二部分附件——項目需求書。
3、售后要求
(1)提供至少不少于6個月的售后輔導。
(2)售后輔導包括:輔導各項推廣活動,把關方案;輔導文化發(fā)布相關公開對外活動,提供對接意見;輔導文化內部認識認知相關活動,把關活動方案有效性;輔導設計印刷文化相關宣傳刊物、視頻制作,提供對接意見
4、磋商有效期
本項目磋商有效期為50個工作日。
5、磋商保證金與履約保證金
(1) 磋商保證金:人民幣柒仟伍佰元整(¥7500元)。
(2) 供應商應當以支票、電匯、銀行保函等非現(xiàn)金形式提交。
(3) 未按規(guī)定提交磋商保證金的,不具備投標資格。
(4) 天津泰達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賬戶信息及相關聯(lián)系方式
戶名:天津泰達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開戶行: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天津分行浦惠支行
賬號:77050154740004206
行號:310110000056
財務部聯(lián)系人:李林 財務部聯(lián)系方式:022-25295822
匯款時請以公司賬戶進行電匯,并注明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
(5) 開標時,供應商須提供退投標保證金相應收據(jù)須提供加蓋公司財務章的投標保證金收據(jù)第四聯(lián)“退款聯(lián)”(或投標保證金收據(jù)第三聯(lián)與第四聯(lián)一并交付)和公司賬戶信息,用于投標保證金的退還。
(6) 在發(fā)出《成交通知書》后,未成交供應商應當配合代理機構在成交通知書發(fā)出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磋商保證金,成交供應商應當配合代理機構在采購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磋商保證金。
(7) 履約保證金:簽訂合同前,成交單位將合同金額的10%款項作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匯入采購人賬戶。
6、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生效后支付合同金額的30%,完成所有成果撰寫工作,提交匯報并通過采購人審核后支付項目合同金額的60%,剩余10%款項在售后輔導工作結束后全額支付。
7、其他要求
(1)供應商須整包進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項磋商。
(2)未經采購人同意,成交供應商不得分包合同。若出現(xiàn)上述情形時,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四、磋商程序
獲取磋商文件
按照本項目磋商公告和磋商邀請函要求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取磋商文件。
紙質響應文件的遞交
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供應商須到滄廊(京滬)高速公路運營管理處二樓開標室遞交紙質響應文件。
參加人員及攜帶證件要求
供應商須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本單位正式員工作為委托代理人參加磋商,隨時準備對磋商小組的詢問予以解答。并于遞交響應文件時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簽章授權書的原件。
4.磋商步驟
(1)競爭性磋商采用兩階段磋商的方式進行。
第一階段進行資格、技術和部分商務內容(不含價格)的磋商。
第二階段進行價格磋商。
第一階段磋商結束后,響應文件中資格文件、技術方案和商務內容實質性響應磋商文件的投標人方可進入第二階段的價格磋商。
(2)具體磋商步驟詳見本文件第三部分第25條。
5、其他:
(1)本項目為服務類采購。
(2)本項目屬于磋商文件能夠詳細列明采購標的的技術、服務要求的項目,如本項目采購需求中的技術、服務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條款等內容無變化,供應商在響應文件中的報價即為最后報價,作為評議依據(jù),且提交報價的供應商不得少于3家。
(3)資格性審查內容為實質性要求,如有不滿足,將視為無效投標(資格審查表詳見下附表1)
(4)標委員會首先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和符合性的初步評審,對實質性滿足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標人進行詳細評審打分。(詳見下附表格2)
五、評審方法及標準
(一)采用“綜合評分法”的評審方法。是指響應文件滿足磋商文件全部實質性要求且按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評審得分最高的供應商為成交候選供應商的評審方法。
(二)成交候選供應商產生辦法:響應文件滿足磋商文件全部實質性要求且按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評審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1名成交候選供應商。評審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終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評審得分且最終報價相同的,按照技術指標優(yōu)劣順序推薦(即按技術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
(三)其他要求:
1、不能滿足競爭性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條實質性要求(或*號條款),不進入價格磋商階段。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
六、響應文件的組成及份數(shù)
1、本項目須提交一階段投標文件,包括一份正本投標文件、一份副本投標文件和一份電子版文件。
2、投標文件應包含內容:資格部分、技術部分及商務部分,參考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無需分冊。(以此處為準)
3、電子版投標文件要求:與紙質投標文件內容完全一致,方便打開且無病毒;電子版文件與紙質文件不一致時,以紙質文件正本為準。
4、投標人應將投標文件裝訂成一冊,并編制“投標文件目錄”。未裝訂成冊的視為不符合規(guī)定的投標文件,按無效投標處理。
5、投標人應將投標文件全部正本、副本、電子版密封在一個包封中,并在包封上注明“投標項目名稱、招標編號,于正式開標之前(指競爭性磋商文件中規(guī)定的開標日期及時間)不準啟封”的字樣,同時在密封處加蓋公章。
6、投標人應當在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密封送達投標地點。
逾期送達或者未按照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拒收。
附表1
資 格 審 查 表
序號 | 項目內容 |
1 |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且營業(yè)執(zhí)照在有效期內 |
2 | 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0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
4 |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納稅憑證和社保繳納憑證) |
5 | 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截至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標人可提供自成立以來無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
6 | 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或授權委托書原件(附在技術標內) |